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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收取方案保证金的规定

2015-03-05

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,公司方案中心接到市场部和办事处来自客户的设计需求不断增加,其中很多项目是在咨询和投标阶段,部分客户对项目缺乏了解,不能提供效果图和施工图,就让我司出具设计文案,导致我司方案和报价发给客户后都杳无音信,极大地浪费了公司人力成本,针对以上情况,公司决定收取方案设计保证金,具体规定如下:

1、实施项目报备制度,如客户要求做方案,必须填写公司项目报备表(写清楚项目进展情况和负责人)。

2、为更好的为准客户提供服务,请市场部和办事处先对项目进行严格评审,需做方案的客户需部门负责人签字,总经理批准后实施。

3、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,公司收取报价清单5-8%的设计保证金,最低8000元起,以约束不负责任的客户。

4、此保证金是由公司财务暂管,如我公司设计的方案被采用,签订施工合同后,由市场部人员提起申请如数退给客户,财务部不得拖延。

 

此规定自2015年3月15日期开始实施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深圳市千鼎科技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3月5日